
4月10日21时19分,马尔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刘女士报案称:其丈夫赵某某驾车不慎坠入河中,呼吸困难请求救援。接警后,马尔康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公安、消防、应急管理、120等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,发现河中有辆川A号牌的越野车,车头朝下,车身已被河流淹没,民警下河搜寻,但车内无人。接下来几天中,公安、消防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沿河打捞,并联系下游公安局、水电站等配合寻找车内“失踪”人员,但始终寻找无果。然而,奇怪的是,三天后,赵某某的电话竟然打通了。

经查,4月10日,赵某某独自一人从壤塘县驾车返回成都,路过马尔康市白湾乡石广东村时,因操作不当坠入河中,后其自救上岸。赵某某在自身已安全的情况下,仍向妻子刘女士打电话称其有生命危险。通话中,刘女士明确告知赵某某,她马上报警求援。赵某某在得知救援力量即将赶来的情况下,并未在事发地等待救援,更未传递其已无生命危险的任何信息,而是采取离开现场、中断与外界联系等方式造成其坠河失联假象。公安机关出警后,并未在现场发现赵某某,在救援力量将坠河车辆打捞上岸的过程中也未发现赵某某踪迹,这才判断赵某某可能已坠河,也就有了公安机关、应急管理部门、消防、乡镇网格等力量和设备后续的沿河搜救。

真相大白后,赵某某因其行为造成公共资源浪费,影响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,马尔康市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对赵某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