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的儿童问题咨询所、临时保护设施等机构在许多国家都有类似存在,这为我国完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带来哪些启示?当未成年人作为弱势群体遭受亲人暴力侵害时,该向谁求助、如何求助?
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海涛指出,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仍需进一步细化。以日本等国家为例,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规定更为详实,涵盖庇护场所的设立标准、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求以及经费保障机制等具体内容。相比之下,我国相关法律虽已构建基本框架,但在实操层面的细则仍待完善。此外,我国虽已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及剥夺施暴者监护权制度,但在司法实践中,部分制度的执行力度与严格程度仍有提升空间。
编辑: 秦扬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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