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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阳通报7起典型案例

2025-04-19 11:27:00

民生信阳视频号

自信阳市“百吨王”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,现将第一季度查处的“百吨王”典型案例公布如下:


案例一:2025年3月17日,赵某某驾驶的内乡县鑫淼物流有限公司豫RBY352六轴货车,行驶至信阳市马营公路超限检测站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11.48吨、超限62.48吨、超限率127.51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信阳市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信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
案例二:2025年3月20日,余某某驾驶的信阳市元通物流有限公司豫SE1277六轴货车,行驶至沪霍312国道921公里吴家店公安检查站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06.68吨、超限57.68吨、超限率117.71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信阳市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信阳市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案例三:2025年3月29日,王某驾驶的阜阳市松依物流有限公司皖KU5965六轴货车,行驶至淮滨县X008路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16.6吨、超限67.6吨、超限率137.95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淮滨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案例四:2025年3月29日,张某某驾驶的阜阳市鼎达物流有限公司皖KU9900六轴货车,行驶至淮滨县X008路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22.24吨、超限73.24吨、超限率149.46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淮滨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案例五:2025年3月30日,杨某某驾驶的江西瑞州汽运集团安信汽运有限公司赣CCU658四轴货车,行驶至淮滨县X008路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06.96吨、超限75.96吨、超限率245.03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淮滨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淮滨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案例六:2025年3月19日,魏某驾驶的皖D69988六轴货车,行驶至337省道固始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39.92吨、超限90.92吨、超限率185.55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固始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案例七:2025年3月24日,胡某某驾驶的六安市东方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皖N37695六轴货车,行驶至204省道固始段被交通执法人员查获。经检测,该车车货总重为133.54吨、超限84.54吨、超限率172.53%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,固始县公安局依法对驾驶人罚款1500元记6分;固始县交通运输局监督卸载后,依法对货运源头开展了责任倒查,并按规定进行了抄告。




来源:信阳交通运输执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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