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南都讯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8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47批指导性案例(指导性案例262—267号)。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。该批指导性案例共六件,积极回应数据权属认定、数据产品利用、个人信息保护、网络平台账号交付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,统一类案裁判尺度。
在数字经济时代,数据是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的基础,已快速融入生产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,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,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,我国数字经济规模稳居世界第二。2025年2月,中共中央印发《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》,要求人民法院“依法审理数据产权归属认定、市场交易、权益分配、利益保护等纠纷,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和交易”。
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,全国法院审理的涉数据类案件数量增长明显,2024年一审审结的案件数是2021年的两倍;而且,由于数据具有十分复杂的经济和法律特征,涉数据类案件类型新、审理难度大,裁判结果备受社会关注。对此,各级人民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、个人信息保护法,妥善处理涉及人格权、财产权等数据纠纷,遏制侵权行为;准确适用著作权法,对于构成汇编作品或者符合作品构成要件的数据资源或数据产品,依法予以有效保护;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,综合考量被诉行为是否违反商业道德、是否损害竞争秩序、是否阻碍技术进步等要素,依法认定数据收集、获取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。
上述负责人称,本批数据权益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涵括不正当竞争、侵权责任、个人信息保护和执行实施等领域,正是新时代人民法院融合贯通各类审判执行职能,为数据权益提供综合司法保护的集中体现。
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表示,最高人民法院将以本专题指导性案例的发布为契机,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,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继续加强涉数据类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,以积极履职加强数据权益司法保护,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。
一是加强数据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。依法审理涉及人格权、财产权等与数据有关的权益及知识产权纠纷,准确认定涉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,推动营造开放、健康、安全的数据生态,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。顺应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,立足司法审判职能,有力维护国家数据安全,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,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,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。
二是加强涉数据类案件的审判指导力度。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法律、司法解释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准确把握本专题指导性案例的要旨和精神,切实做好相关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。与此同时,要围绕数据产权归属认定、市场交易、权益分配、利益保护等重大问题,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,适时出台司法解释、规范性文件,发布指导性案例、入库参考案例、典型案例,明确裁判标准、统一裁判尺度,推动立法完善,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据产权制度体系积极贡献司法经验和智慧。
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要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,针对涉数据类案件的特点,创新法治宣传的内容和形式,着力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,为数据安全保护、有效利用、合规流通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。通过以案释法,促进市场主体切实增强法治观念,强化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,确保数据来源合法、隐私保护到位、流通和交易规范,有效维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合法权益,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。